专长领域

联系澳门凯发

  • 姓名:孙远强
  • 手机:13008337939
  • 邮箱:545749130@qq.com
  • 证号:15001200310454463
  • 律所: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重庆九龙坡袁家岗中新城上城5号楼14搂(袁家岗轻轨站旁50米)

您当前的位置: 澳门凯发-凯发k8国际首页> 股东纠纷> 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取得?

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取得?

来源:澳门凯发-凯发k8国际首页   网址:澳门凯发-凯发k8国际首页   时间:2015-05-22 14:05:03

分享到:0

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,即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者。股东资格,又称股东地位,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、承担义务的基础。但如何确定股东资格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问题。普遍性的观点是:原始股东资格的取得,发起人之间签订了设立公司的协议,认缴了出资,并将股东身份记载于公司章程中,即可确定股东资格的取得。继受股东资格的取得,股份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,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股权转让金,并将受让人的新的股东身份记载于公司章程中,即可确认股东资格的取得。另外,股东资格可以依据公司章程、工商登记、股东名册、出资证明一系形式化证据予以确定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008337939
  • 023-68447406

扫一扫,惊喜等着你!

网站地图